职位描述
1. 岗位职责
(1) 认真贯彻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,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,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,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(2) 认真贯彻幼儿一日生活常规,树立正确的教育观、儿童观,热爱、尊重幼儿,坚持积极正面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幼儿,努力钻研业务,不断研究,探索幼儿教育规律,努力提高上课质量。
(3) 做好家长工作,掌握幼儿全面的家庭情况,经常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的表现,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,每学期末做一次普遍性家访。
2. 任职条件
(1) 教师资格证。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;应聘特长教师岗位的,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须持的教师资格证。
(2) 大专及以上学历。应聘教师岗位的,须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大专及以上学历。(其中,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,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)
(3) 热爱幼儿教育事业,责任心强,有良好的专业素养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吃苦耐劳,有奉献精神,善于和家长沟通。
(4) 身体健康、仪表端正、口齿清楚,经体检符合准。
(5) 年龄在35周岁以下,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,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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